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温馨小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温馨小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内蒙古
招标编码:CBL_20180914_10126147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温馨小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集发改审字【2018】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棚改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XY2018-30-SG;
3、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为4.2万平方米,最高楼层为11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
5、建设工期:计划工期为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31日;
6、计划投资:本次招标投资额为10040万元;
7、招标内容:EPC单位的主要内容是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应由EPC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2.1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押证上岗)。
2.2设计(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须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2)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2.3勘察: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由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提供在裁判文书网的相关记录截图,若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所属公司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时前。
2、售价:500元/本,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