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供电段2018年“测量仪器、电工仪表”定点招标
洛阳供电段2018年“测量仪器、电工仪表”定点招标
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洛阳供电段2018年“测量仪器、电工仪表”定点招标
2、项目编号:LYGDD-201809-02
3、招标内容:
标段
类别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详见附件:<“测量仪器”“电工仪表”招标明细>*************************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招标具体物资名称详见附件:<“测量仪器”“电工仪表”招标明细>
2
批
1
(1)供货时间: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至到2019年9月30日,实行日常供应,定期结算。正常情况下,供应厂商应在接到订货计划五个工作日内(全天候)供应所需物资;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必须在要求时间内供应所需应急物资;
(2)交货地点:洛阳、宝丰、南阳、三门峡、灵宝地区等指定地点。
(4)供应方式:定名称规格、定价格、不定数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质量问题无偿退换货。
(6)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标物资的电子版(由Excel格式编辑<见附件>)《报价单》,所投标物资的产地和品牌必须在《报价单》对应物资栏中显示,纸质版《报价单》做入标书中。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票的能力;
3、供应物资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4、供应商信誉良好,不在各铁路集团公司、铁路总公司通报期内;每个标段须提供三类以上物资近三年产品业绩证明文件,每类物资至少提供一个用户的相关证明。
5、代理产品必须有资质授权,并提供授权文件原件。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记录。
6、投标人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责任事故。
7、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