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食品”招标
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食品”招标
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食品”采购(11809034)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一、(1)供货要求及说明: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站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本次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09月25日。*************************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6.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7.中标人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影响供应或影响集团公司声誉的情况,将进行责任追究,由中标人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8.产品保质期: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供应时间必须保证在生产保质期内,且不得小于产品保质期时长2/3时间。(产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以产品外包装显著标识为准)。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10.验收标准:经验收不能够按照投标文件和承诺技术标准、单价、品牌交货的,使用单位拒绝收货,因此给使用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追究中标人责任(进行年度评价等)。由于中标方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无条件退货和调换。
11.其他要求:
11.1中标人须按使用单位要求进行包装(包装袋由使用单位提供),并在使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库并按指定位置归放到位。
11.2报名截止后,可向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供现用带包装成品进行展示。展示现场可拍照、记录,但样品不能裁剪及带回。
11.3开标现场,需投标厂商提供样品且按要求包装。
⑵.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3)。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或具有供应能力的经销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供商品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实收资本500万元的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内铁路行业或相近行业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7.其它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8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