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融商务区管理办公室西安领事馆区丝路国际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
西安金融商务区管理办公室西安领事馆区丝路国际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西安领事馆区丝路国际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西安领事馆区丝路国际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
项目编号:SCZC2018-YS-358/8R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8243.78万元(人民币)*************************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1.主体要求:社会资本方应为在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四名,且投标时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内各个成员单位的职责。社会资本方需具有运营本项目剧院及多功能厅的能力。若为联合体,则:(1)联合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参股。(2)联合体内各成员需满足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融资方需满足财务的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非特殊情况不可变更。(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2.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内任一单位需满足本条要求)。3.财务实力:融资方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同时2017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4.信誉要求: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本条要求)5、运营能力:运营方应具有剧院的运营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6、申请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不能参加下一阶段采购。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生态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10-1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