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设备站房空调、电梯招标

   日期:2018-09-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设备站房空调、电梯招标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设

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设备站房空调、电梯招标
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设备站房空调、电梯招标
站房空调、电梯招标
(招标编号:ZJJW-2018-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465号批准建设,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以《铁路总公司河南省安徽省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346号文批复了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空调、电梯)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位于河南省东南部、安徽省西北部,线路自河南省郑州市引出,经开封市(尉氏县)、许昌市、周口市至安徽省阜阳市,接商合杭铁路至合肥枢纽,新建郑州南至阜阳西线路全长277公里,桥梁比例为93%。项目总投资为427.2亿元,预计2019年9月30日开通。
2.2具体包件划分、招标物资名称、数量详见招标附表。

郑阜河南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分包情况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数量

使用单位

备注
 
 

1

KT-1

空调主机

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风冷分体式直接膨胀空调机组室外机、屋顶式空调机组

台 23

12

中铁十一局
  

2

11

中铁建工
 

5

小计
   
23
   

6

DT-1

电梯

自动扶梯、垂直电梯



21

中铁十一局
  

7

32

中铁建工
 

12

小计
   
5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KT-1中央空调主机(不含多联机):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唯一授权委托书。 3.1.3认证许可:生产商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且应通过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一级能效证明文件(能效标识网截图)、CRAA认证证书;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系列环境体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还须提供生产厂家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资质认证文件;水冷空调机组需提供AHRI认证证书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上述许可认证证书。
3.1.4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由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6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近三年(2015年6月1日以来)铁路或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工程项目的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空调供货业绩及相应用户证明材料(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履约信用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国内最终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的证明材料;
3.1.7履约信用:投标人及生产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通报;企业目前不处于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期;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通过“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投标人所投包件所有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2DT-1站房电梯(含安装):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注册时汇率计算);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无亏损,2015-2017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亿元,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
3.2.3认证许可: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满足本次招标电梯的最大提升高度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电梯安装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2.4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
3.2.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以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招标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2.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5年6月1日以来)的铁路或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2个单笔销售额分别不少于3000万元,并提供相应用户证明材料(同一项目供货业绩,附相应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履约信用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国内最终用户出具的电梯设备安全运行的证明材料;
3.2.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因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期;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通过“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及授权制造商(OEM)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2日报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z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