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家具采购竞争性招标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家具采购竞争性招标
受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家具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家具采购
1批
供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使用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629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4、对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9月26日下午17:3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