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食用菌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食用菌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康发改【2018】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2、项目名称: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食用菌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3、建设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338平方米。其中:地上20038平方米,地下5300平方米,由一栋19层住宅楼,一栋16层住宅楼和两层商业裙房组成,房屋套数132套。 5、工期: 54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 8、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国开行融资贷款。 9、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以有效的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9月以后)同类工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准)。 5、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按建管【2014】440号文件要求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需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中标后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9月20日09时30分至2018年09月27日17时00分 2、获取
(陇南市武都区长江大道江岸名都9#楼2单元2042室)。 说明:报名时携带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等招标公告中要求到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 ②以上所有资料报名现场须携带原件以备核查。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