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就音响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C2018-13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105000万元)
音响设备 1批
(清单及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清单及参数)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③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④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网站( /)截图或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自2018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自2018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处理,以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商。
5、拟投标人须进入宜春市 网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6、拟投标人可在以下网站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
( /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文件投送
9、开标
1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
12、
联系人:林桠汶
13、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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