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海田乡永兴桥工程比选招标
蓬安县海田乡永兴桥工程比选招标
一、本项目经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安发改投资【2018】17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PBB114。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蓬安县海田乡
项目名称
蓬安县海田乡永兴桥工程
蓬安县海田乡
实施时间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对原桥桥墩及基础病害部分进行加固维修;拆除该桥梁上部结构,利用原桥桥台和桥墩,在其上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梁,将原桥上部结构型式由拱桥改为桥梁;加宽人行道;修建防撞护栏;安装路灯。
建设资金
县财政资金
其他
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发包价的10%,民工工资保证金5%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蓬安县海田乡永兴桥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中选后需提供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证件及最近在本公司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必须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实行压证施工,且到岗到位。③、以上需要审核的资料应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应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④、比选申请人因提供虚假资料(包括隐瞒)一经查实,比选人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⑤、中选人中选后两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拒签合同的,比选人视为放弃,可重新组织抽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9月1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9月25日09时00分 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