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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城美和蓝湾小区南侧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日期:2018-09-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曹妃甸新城美和蓝湾小区南侧绿化工程监理招标曹妃甸新城美和蓝湾小区南侧绿化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19_1012788

曹妃甸新城美和蓝湾小区南侧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曹妃甸新城美和蓝湾小区南侧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19_10127886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美和蓝湾小区南侧绿化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7】第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
  2.1.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位于曹妃甸新城美和蓝湾小区南侧,绿化地块长293米,宽20米,绿化面积4042平方米。
2.1.4资金来源:自筹。
2.1.5质量标准: 合格。
2.1.6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1.7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8本工程监理最高限价:1.98万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2.2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5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对参加该项目的所有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19至2018-09-26,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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