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本级]GZ2018-G028赣州市中级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核心提示:第一章 招标 文 件一、招 标 邀 请赣州市 受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其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
一、招 标 邀 请
赣州市 受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其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GZ2018-G02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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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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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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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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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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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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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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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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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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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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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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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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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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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网站 (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 ”(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浏览。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下午14:30,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零贰拾捌元整(小写20028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注明GZ2018-G028项目),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二个月内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即在每个季度提供的服务完成后在下个季度首月在中标人开出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款。
(十一)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在工作时间内自行前往或应联系采购人后前往现场踏勘。
(十二)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三)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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