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方丽城住宅小区项目·A1、A6、A7区-回迁工程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发展改革局
以 大工管发改核字【2014】120号、大工管发改函字【2017】2号及大工管发改核字【2017】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博盛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东方丽城住宅小区项目·A1、A6、A7区-回迁工程一标段 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
建设规模:包括A-3#楼、A-4#楼、A-5-2#楼、A-11#楼、A-12#楼、A-16#部分地下车库、A-16#人防工程、A-17#楼,总建筑面积为76436.76㎡,其中A-3#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0366.61㎡、 A-4#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0354.64㎡、A-5-2#楼单体建筑面积为11356.64㎡、A-11#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395.32㎡、A-12#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125.40㎡、A-16#部分地下车库面积为9036.26㎡、A-16#人防工程面积为10460㎡、A-17#楼单体建筑面积为341.8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估算价:16570.821232万元
计划工期:8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4月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至 2018 年9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票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报名截止时间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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