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运行工器具及安全用具招标
基本信息
截止时间:2018-09-25
采购编码:CBL_20180920_101284089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null->
采购主体:企业
1 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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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鲁地拉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4.7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178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558亿m3。电站正常蓄水位1223m,总库容17.18亿m3,调节库容3.76亿m3,防洪库容5.64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160MW,保证出力946.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3.23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316h。
鲁地拉电站首台机(1号)于2013年7月21日投产发电,最后一台机(6号)于2014年10月31日投产发电。
2.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运行工器具及安全用具,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要求供货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到达鲁地拉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如下。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需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且针对本项目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3.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合同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丰富的供货业绩,最近五年至少完成一个与本标合同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似的合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人员要求:要求组建专业的供货及售后服务团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作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1个项目以。
3.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