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地块A、地块B)施工项目招标
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地块A、地块B)施工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地块A、地块B)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地点:新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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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A总建筑面积约为216053.03平方米:包含1-16#楼(均为地上18层,地下2层)工程及部分人防工程建设、幼儿园、地下车库等相关全部配套基础设施;地块B总建筑面积约为157749.93平方米:包含1-13#楼(均为地上18层,地下2层)工程及部分人防工程建设、幼儿园、地下车库等相关全部配套基础设施)。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无在建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09月2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