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防爆车辆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防爆车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北京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煤矿
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防爆车辆
详见招标文件
268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防爆车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500万吨矿井投入运行的同规格(或相近规格)投标产品的业绩2项,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09-2015:50到2018-09-28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09-2015:50到2018-09-28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