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江苏滨海 300MW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近海海域,90m 高度年平均风速 7.3m/s,中心位置离海岸线直线距离 26.3km,水深 17-22 米,设计安装 46 台单机容量 3.3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和 50 台单机容量 3.0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300MW,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并以一回 220kV 海缆送出经陆上集控中心后通过架空线路送至江苏电网;陆上集控中心设置在海缆登入点附近,废黄河口南侧。
监测实施时间:以项目海洋环境评价报告监计划时间为准(施工期约 1 年半,运营期监测满足项目环境评价报告环境监测计划要求(监测计划见第五章 2.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招标范围:
本海上风电项目全范围区域施工期用海区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通过对项目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海洋水文动力、水质、沉积物和海洋生物、鸟类、渔业资源、噪声(包括距风场边界 250m(Z1)、升压站边界、集控中心厂界、水下噪声(Z2、 46 号风机))、电磁场、冲淤冲刷等的影响,评价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为工程海域在施工期间和以后出现的海上纠纷提供技术支撑和法律依据,为项目提交跟踪监测报告及相关材料。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CMA 认证证书,近三年具备海洋工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履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开展现场日常工作的能力。
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