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五十五中学等四所学校建设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第二标段招标
郑州市第五十五中学等四所学校建设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第二标段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五十五中学等四所学校建设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第二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项目编号:ZJTF-GC-18167
4、项目概况:包括第五十五中学、金水区马林小学、金水区沙门学校、金水区任庄学校基建供配电工程,内容包括630KVA成套箱变及外部电缆。
5、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标段:金水区沙门学校基建供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7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依法合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通过“信用”网站**(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30日17时30分**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