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09-239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清底及煤场管理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热电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清底及煤场管理工程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清底及煤场管理工程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电厂清理火车车底煤或电厂煤场管理服务业绩合同1项及以上(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9月26日09时00分到2018年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购买: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