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跨合区土地储备项目EPC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口跨合区土地储备项目EPC招标,已由河发改复【2018】103号文件下达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口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土地收储面积416.27亩,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土地平整,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2建设
2.3项目总投资:按照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约1.34亿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计划总投资约7700万元。
2.4招标范围:
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及设计图纸并配合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施工总承包: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图的编制,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 15 日历天,施工周期 7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成果符合现行、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一次性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3业绩要求:
①2013年至今具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②201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
3.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或持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3.6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进入“红河州 电子服务系统”(网 电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