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综合土建装饰工程(二)施工比选招标
招标编号:CTBX20180266招标人: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本比选项目为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综合土建装饰工程(二)施工比选、项目编号:CTBX20180266,比选人为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
海)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54.55万元,工程编号:INF-ZHTJ-201808,工程名称:综合土建装饰工程(二),预估施工费用54.55万元(不含税价格)
(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根据审价审定值结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建设地点上海。
1.2比选范围: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综合土建装饰工程(二)施工,具体包括:(各类零星土建维修项目工程)。
★1.3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参选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
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体现“一般纳税人”字样)或近三个月(不含唱价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發票复印件,其税率应与“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5参选报价具体要求”中的相关增值税率要求保持一致,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2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此处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参选有效期)的各省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针对本项目下所有包件)。
非本市企业必须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审核,并形成企业的电子版《诚信手册》(诚信手册查询页面截屏,加盖公章)。
注:上文中所列出的“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参选有效期。
参选人还须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装饰装/修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
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3份。
2.4人员要求:
2.4.2安全人员证书要求:
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若参选人为2017年至参选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参选人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
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于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
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开户銀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1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