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学校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学校幼儿园避雷设施改造招标
受北京市昌平区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学校幼儿园避雷设施改造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学校幼儿园避雷设施改造
项目编号:JM-0000405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范围及简要技术参数:选用设备必须与现有系统完全兼容,技术参数不低于现有设备型号标准。对下列学校进行综合系统雷电防护装置安装,各投标人*************************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目经理资格条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B本,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7)凡受托为采购
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
业,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海关报关验放进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
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
加本项目投标。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
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5.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4.265877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00至2018年09月30日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持有的文件资料: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