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新区保留区海绵化改造工程沸石、陶瓷透水砖、陶粒招标(重发)公告
招标编号:DL0718050招标人:宁波绿茵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27293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新区保留区海绵化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6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绿茵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沸石、陶瓷透水砖、陶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城市中心西北面,区域南临姚江,北抵姚江新区启动区规划次干路,东至广元路延伸段。
2.3招标控制价:品目一:沸石(袋装)6995560元;品目二:陶瓷透水砖1386000元;品目三:陶粒(袋装)3228720元。
2.5招标范围:品目一:沸石(袋装)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沸石的制作加工、生产需要的试验费、出厂前的各项检测费、运输、产品包装、装卸、保修、进
陶瓷透水砖的制作加工、生产需要的试验费、出厂前的各项检测费、运输、产品包装、装卸、保修、进场复测抽检、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
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还应包括除税金外一切费用;品目三:陶粒(袋装)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陶粒的制作加工、生产需要的试验费、出厂前的各项检
测费、运输、产品包装、装卸、保修、进场复测抽检、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还应包括除税金外一切费用。
2.6品目划分:三个品目。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及以上品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品目。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且达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投标产品须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由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前“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品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并注明所投品目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4.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金额:品目一:人民币2万元整;品目二:人民币1万元整;品目三:人民币1.5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4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