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湖南湘江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
3.项目概况: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天使投资母基金”)是指由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出资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引导基金,旨在创新财政
投入方式,充分利用湖南湘江新区科研优势,进一步铺平科研成果转化新路径,浓厚新区创新创业氛围,掀起“大众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的新态
势。
3.1天使投资母基金基本内容
3.1.1基金类型和规模
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湖南湘江新区本级财政10年内累计出资10亿元(首期出资1亿元),通过母子基金运作模式,募集社会资本,未来达到25亿元-30亿元的
基金规模。
天使基金采取母基金运作模式,即选取优质母基金管理机构与湖南湘江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天使投资母基金(其中湖南湘江新区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
3.1.3投资要求
(1)投资范围
②投资产业范围:重点聚焦先进储能材料、高端装备与人工智能、基因工程和生命技术、信息终端、3D打印和工业机器人等5大高端制造业,移动互联网、现代
金融、文化旅游等3大现代服务业,以及其他符合湖南湘江新区产业定位的高科技新兴产业。
(2)投资期限
天使投资母基金在存续期内对子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子基金的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在子基金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限等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最
多可延长2年。
①阶段要求:基金重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种/子期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
业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初创期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20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000万
元人民币),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且投资于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包含引入湖南湘江新区范围
内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50%。
②参股要求:天使投资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9%,且子基金募集的社会资金优先于母基金到位;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原则
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对所投企业不得控股,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
③返投要求:基金直接投资于新区及引入新区范围内项目的资金总规模不低于财政出资部分的1.5倍。
3.1.4退出方式
(1)天使投资母基金采取提前转让和到期清算两种退出方式。
天使投资母基金所持子基金的股权,其转让比例最高不超过50%,退出收益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转让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②到期清算:子基金存续期满,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到期清算退出。
(2)子基金到期退出后,不再进行循环投资。
3.1.5收益分配和让渡
①基金退出后,天使投资母基金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全部可分配资金按基金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②为提高天使投资母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在基金已退出且获得投资收益的条件下,根据返投比例,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比例可将财政出资部分对应的
投资收益最高不超过50%让渡给受托管理机构(含母基金及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分享比例由母基金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3.2招标目的
遴选1家具有母基金和天使基金管理经验的受托管理机构。
二、管理费预算上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内,投资期以实缴基金规模为基础(退出期内则以尚未退出基金规模为基础),按不超过2%的比例支付管理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完成备案登记。
(2)投标人的核心管理团队内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人员,且核心管理团队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
(3)投标人具有管理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母基金管理经验。
(4)投标人具有管理总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的天使基金管理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按照第三章“磋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在证明文件中落款处加盖公章,并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
信、个人身/份证报名登记;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
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招标答疑
本项目招标答疑采用网上及现场答疑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400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