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水六厂A厂调度室电视墙更新购置招标
招标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2比选范围:液晶拼接屏显示系统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4供货地点: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永宁路南一段500号。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液晶拼接屏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等。
(3)财务状况:近3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比选文件售价150元/套,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