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忙农镇总校民用锅炉二次采购(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编号:NZC2018-H097招标人:宁城县忙农镇总校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45万元
受宁城县忙农镇总校委托,采用询价(资格后审)方式采购锅炉,因截止第一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报价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采购
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
采购编号:NZC2018-H097
采购内容:民用锅炉。预算金额:444,151.00元,采购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本公告第三条“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二条第5项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报价资料、响应文件直接报价。
(1)以下资料原件(复制件胶订在响应文件中),询价小组审核后退还:
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
(或以上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⑤交纳报价保证金的“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此票据复制件可以不在响应文件中胶订)。
(2)无论报价企业成交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
①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见本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格式九);
②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时间、地点:
报价供应商须在2018年9月29日14:30-15:00将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报价资料和响应文件递交,并于2018年9月29日15:00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开启和评
审。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