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支队栖霞区消防大队行政车辆维修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南京市消防支队栖霞区消防大队行政车辆维修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26_-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文件受南京市消防支队栖霞区消防大队(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消防支队栖霞区消防大队行政车辆维修及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采购编号:FYZC—2018MT002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南京市消防支队栖霞区消防大队行政车辆维修及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护与保养、洗车服务的采购等全部工作。
3、供应商应具背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背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背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文件
4、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4.1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2018年09月26日11时30分至2018年09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