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月亮山分公司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1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月亮山分公司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1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方: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9-27
>>基本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2018100217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201810101730
服务开始时间:20181015
采购单号:GT201809001478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月亮山分公司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1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名称: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1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HDNXXNY-JZ-2018-041
四、采购内容
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接入宁夏电网。本项目场址位于宁夏海原县南部的九彩乡和李俊乡境内,海拔高度在1700m~2200m之间,地貌主要为山地丘陵,山体坡度较为平缓,相对高差不大,场区通过场内道路与S202省道相通,对外交通较为便利。现拟开展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1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报审工作。
完成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1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报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2.1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2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3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4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2.5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6土壤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8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9如果其他法律法规有另行要求的,报告表应按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2.10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组织开展报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1.3拟服务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到开标现场预备答疑。
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f.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
1.5与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6近3年内不存在合同违约、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的情况。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资质要求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等级的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
3.1单位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技术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供应商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上述业绩一经查实伪造立即终止其投标资格。
3.2主要负责人业绩要求: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不少于3个同类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技术服务经验,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3以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方式及谈判文件领取: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竞争性谈判响应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