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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北路西、海勃湾区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桥街南社区PPP项目钢管、扣件、顶托租赁采购计划任务

   日期:2018-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 标 公 告二四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 乌海市海勃湾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北路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桥

招 标 公 告

二四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 乌海市海勃湾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北路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桥街南社区PPP项目工程,现拟对该工程的 钢管、扣件、顶托招标 采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招标

1.2 招标项目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北路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桥街南社区PPP项目

1.3 建设规模:建设北路西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建设北路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16.1万㎡,其中地下面积2.68万㎡,地上面积13.42万㎡。

新桥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二建筑面积为20.8万㎡,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22万㎡,地上建筑面积15.58万㎡。

1.4 工程建设 投标人可从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 ec.com)上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最终时间以集中采购管理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转账,如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金的支付:无预付款。①区段内所有楼号地下室结构全部施工至±0.000后30天内,支付实际已发生租赁费用的60%;

②区段内所有楼号主体结构施工至一半后,支付实际已发生租赁费用的60%;

③区段内的所有楼栋(含周边商业)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实际已发生租赁费用的60%;

④区段内所有外脚手架拆除清运出现场后,塔吊拆除并运出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60%,剩余款项结算确认满六个月后30日内全部付清。

三、资格审查方式(请在正确处划√)

资格预审   þ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þ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正确处划√)

4.2(如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    元(大写:   /        );

    图纸/技术资料押金:人民币¥     /    元(大写:     /      )。

4.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9 28 13:30 时前,在 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无不良记录;

5.2 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三体系管理制度;

5.3 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5.4 投标人必须具备(þ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请在正确处划√)资格;

5.5 企业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且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施工项目;

5.6 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供评,不能成为中标人。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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