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饭堂食品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中山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饭堂食品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81,000.00元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1.项目内容:食品协议供货供应商1家,2.服务期限:18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计算(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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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报价人具有合法的经营权;4.报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到投标文件内,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等:
预算金额:48.1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28日08:30至2018年10月09日17:30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30至2018年10月11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00
四、其它补充事宜: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