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
资金来源:其它
一、采购人: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XG-2018-CS017
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需求(见第三章)
1、时间: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公告期限: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10月08日。
七、磋商时间;2018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项目,支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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