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茶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马江镇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茶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马江镇公路工程 已由茶陵县办公室及茶陵县办公纪要第18次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茶陵县马江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总造价约621万元。
2.3 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保修期1年,缺陷责任期1年。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在本公告期内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还应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应提供近半年 的社保证明 ;
3.4 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D级或连续两年 评为C级以及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 在国内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造价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类似业绩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一旦发现,均取消报名资格。
3.8 在“信用”网站 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09 月 29 日至2018年 10 月 23 日09:00时整在株洲市网站 “建设工程—交通—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其他途径获得的文件或信息无效。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其他途径发布的文件或信息无效。
4.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株洲市六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