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青川村冷库租赁建设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0928_10131394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投资金额:77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青川村冷库租赁建设工程,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80622】-0183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抚松县仙人桥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大青川村冷库租赁建设工程
招标内容:建冷库220平方米,购设备并配套。
预算金额: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具备建设行政主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作,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和履约记录(须提供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5)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8)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审计报告(2015、2016、2017)、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管理人员近一年社保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下午15: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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