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0928_101313340
标讯类别: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漯河市境内;
2.2预算金额:共计约200万元;
2.3采购需求:在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断面建设1座水质自动站和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的采购;
2.4供货期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的全免费质保服务,以保证整个系统和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二)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单位须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期限内);
3.4接高检院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查机关停止办理行贿范罪档案查询工作。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6.2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
招标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