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医院安保、保洁、综合物业和地上、下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太康县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其它?
太康县人民医院安保、保洁、综合物业和地上、下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人民医院安保、保洁、综合物业和地上、下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太康县人民医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业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太康县人民医院安保、保洁、综合物业和地上、下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2.3采购地点:太康县境内
2.4招标范围:人民医院安保、保洁、综合物业和地上、下停车场管理
2.5总投资:约500万元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纬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纬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4)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
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报名时需提供由项目招标单位确认的踏勘记录(由招标单位加盖公章)。
报名时审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开标时间和地址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9点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