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受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兴华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1210-1841YDZB13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华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时间 | 最低服务 工时量 | 最高服务 工时量 |
1 | 兴华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 人民币240万元/年,人民币1200万元/五年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五年,一年一签 | 一年工时:21476小时 五年总工时:107380小时 | 一年工时:30184小时 五年总工时:150920小时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机构名单。
2、供应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供应商(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4、供应商(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供应商(投标人)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2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详细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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