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18-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示范区古城办事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鹤壁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鹤清洁取暖〔2018〕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古城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古城办事处杨吴村、贯子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杨吴村建筑节能改造20000平方米,投资约260万元;贯子村建筑节能改造15000平方米,投资约19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实际竣工决算为准)。
2.2建设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2017年度,如果是新成立企业从成立日计算),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得第一,则推荐投标人投标价格高的标段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顺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在《全国 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 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鹤壁市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dlzt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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