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招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1、招标项目名称: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招标(招标编号:TSZB2018-1125)。2、用途: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3、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13.5万元,共分为A、B、C、D、E五个包组:包组A: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农村部分)、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汇总;台山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更新维护服务(服务期为三年,2019-2021年);台山市国土调查数据更新维护服务(服务期为三年,2019-2021年)。本包组(包组A)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62.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包组B: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城镇村部分);台山市国土资源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转换;台山市国有用地调查和国有单位用地数据库建设服务。本包组(包组B)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14.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包组C: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台山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整理迁移及综合展示平台开发建设服务。本包组(包组C)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包组D: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国土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的云平台建设服务(硬件采购、搭建运行环境、测试维护及后续运维服务)。本包组(包组D)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包组E: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宣传、培训及监理服务。本包组(包组E)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同一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不能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4、完工期:包组A、B、C、D、E:合同签订生效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必须于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包组B);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任务(具体完成时间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对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要求为准)。参考时间如下:在接到省下发的调查初始库三个月内,完成县级国土调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到省国土调查办公室;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县级三次调查数据库成果;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统一时点更新及数据汇总分析;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包组A、包组B、包组C、包组D和包组E);台山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工作必须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包组C);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国土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的云平台建设服务须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注:其他各项工作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如上级时间要求有变动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包组A、B、C: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3、投标人应当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包组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5、本包组(包组A、B、C)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组D: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包组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4、本包组(包组D)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组E: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3、投标人应当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包组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5、本包组(包组E)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