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CA数字签名认证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BT-15180125-182487
1.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CA数字签名认证系统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为实现全院无纸化目标,保障我院医疗业务系统信息安全,依据《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适合我院应用和管理需求的数字签名认证云服务体系。同时满足基于移动终端和传统USBKEY认证,提供数字签名统一管理平台,支持医护技,以及患者等角色数字签名应用场景。完成(包含但不限于)门诊/住院电子病历、门诊医生工作站、
3. 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4. 交付期:合同生效后18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30日历日内完成到货,12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集成及调试工作,30日历日内完成验收的全部工作。(投标人需结合所投项目实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交货(或开发)、安装、集成调试、服务的实施周期表)。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以来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原卫生部许可的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4)所投产品需具有《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5)所投产品需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医疗行业类似项目成功业绩 7)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在 (
8. 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0月25日][15:30]递交到[ (
9. 定于[2018年10月25日][15:30],在 (
10. 质疑与投诉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议)投诉的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邓先科;联系
11.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