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楼及单身公寓窗户改造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人: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50万元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楼及单身公寓窗户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
本招标项目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楼及单身公寓窗户改造建设项目已经通过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会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招标项目编号GZ3-18-9-031/G,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银川市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楼及隆湖小区单身公寓窗户改造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楼及隆湖小区单身公寓窗户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