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横沥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号项目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包A横沥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1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