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安钢总医院1.5T磁共振成像仪项目招标
新里程安钢总医院1.5T磁共振成像仪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里程安钢总医院1.5T磁共振成像仪采购项目二次已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新里程安钢总医院,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里程安钢总医院1.5T磁共振成像仪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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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此类型产品资质: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4、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5、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件,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的设备类别。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以先到者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