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购买局机关2019年度车辆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ganb20180815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买局机关2019年度车辆保险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0112.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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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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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购买局机关2019年度车辆保险 |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投标保证金查询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6时00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7日16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0757-83921423
注意事项: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报价活动。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报价,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 购买局机关2019年度车辆保险(定稿).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