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3-7 :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类似项目经验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1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5分,最多加二个类似业绩”, 修改为“有1个类似业绩的计 1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5分,最多加二个类似业绩”。
二、“类似项目经验具体是指近5年内”,修改为“类似项目经验具体是指近3年内”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 标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