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河坝汽车站工程已由益发改基础[2017]3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 为益阳大通湖兴达站场开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24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大通湖河坝汽车站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为: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为: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 31 日 1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