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谈判对象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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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网省公司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或承试类五级或以上的许可。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本项目采购人通过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09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12日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