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山东青岛分公司山东路营业厅拼接屏形象墙项目招标
2018年中国联通山东青岛分公司山东路营业厅拼接屏形象墙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山东青岛分公司山东路营业厅拼接屏形象墙招标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18-D-C13137,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采购内容:新增LCD49寸拼接大屏9台(3*3),拼接缝规格为≤3.5mm,配置相应的拼接解码器、支架、设备机柜、连接线缆等。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14.5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2.1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具有监控大屏供货安装经验,2016年至今实施过单项LCD拼接屏不少于9块。应答人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证明文件至少具有: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同时提供甲方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应答人为LCD拼接屏生产厂家;若为代理商投标,需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5应答人承诺监控显示大屏由原厂安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在青岛市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在青岛市设立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7本次应答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及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8日17时00分至2018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