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车采购项目01包大型升降式食品车招标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车采购项目01包大型升降式食品车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采购。招标人为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车采购项目01包大型升降式食品车
2.2项目地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内
2.3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大型升降式食品车
2
台
2.5交货地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报名;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2017)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所投升降式航空食品车的制造商应有连续3年以上(含)设计、生产升降式航空食品车的历史。同时升降式航空食品车的制造商近3年(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以前)同类货物供货及服务业绩在20辆(含)以上(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6)所投设备的主要部件如:汽车底盘、发动机等在中国内陆应有一个(含)以上维修及配件供应网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近3年制造商所生产升降式航空食品车未发生过因质量原因导致的地面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备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