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戒毒人员体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8202FG318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戒毒人员体检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40,176.02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2018年戒毒人员体检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二级甲等或以上的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开展健康体检的专业健康体检中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 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二级甲等或以上的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开展健康体检的专业健康体检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关内容)(若购买招标商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10日 至 2018年10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