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电厂南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209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电厂南区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从华能汕头电厂厂区接出一根DN600供热蒸汽管道向汕头市南区各企业用户供热。电厂提供的蒸汽压力为1.8MPa、温度为320℃。新建蒸汽管道总长度约32.25km,其中东线管网总长度约为16.55km,南线管网总长度约15.7km。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华能汕头电厂南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供热管网从电厂厂区围墙外一米处开始至汕头市南区各企业用户接口,新建蒸汽管道长度约32.25km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概预算、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初步设计工期为 45天,初步设计的开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初步设计审查会结束后,按会议审查意见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收口工作。
施工图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业主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且在初步设计收口后25天内全部完成。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华能汕头电厂南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GB2级和GC2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投标人应具有2个及以上长距离输送热网设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7日17: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