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城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城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渭发改发[2018]4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国家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渭源县城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苗圃路、灞陵桥路组成,其中苗圃路北起渭河南路西段,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长度465.171m,道路红线宽度18m;灞陵桥路西起苗圃路,东至新村路(规划),道路长度248.096m,道路红线宽度15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概算投资:1484.75万元;
2.2 建设
2.3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6月30日,工期242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一个监理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09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ov.con/wenshu.html)上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前往定西市安定区怡馨苑8#楼702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09月至今)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类施工业绩证明。 上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二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盖章),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





